马路上的老冤家 电动车事故的奇葩案例
[爱卡汽车 用车 原创]
随着电动车数量的增多,骑车闯红灯的人也变得越来越多。很多骑电动车的人根本不把红绿灯和车道线当做约束,在大街上随意地穿梭往来,电动车也就逐渐成为司机们心中的一根毒刺。它们速度快,行踪不定,紧急情况下根本来不及躲闪,很容易就造成严重的事故。但往往在事故发生后的理赔上,很多时候电动车又被看作是弱势群体,让汽车司机们简直苦不堪言。
但最近,一个网友们称作是“灯塔式”的判罚案例让汽车司机们一解对违法电动车的愤恨。先来看看事故的视频吧。
点击任意图片,进入图集浏览从视频中可以看出电动车因闯红灯被小汽车撞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手骨骨折。此次事故发生后,交警认定电动车驾驶员不遵守信号灯通行引起交通事故负全责。
据此,伤者不但要负责自己的医疗费还要对汽车的修理费负责。
这次汽车车主完全没有承担责任反而收到修理费几乎是近几年来第一个有利于车主的事故判罚,网友笑称实属“有生之年”系列。
以往,在与电动车的事故中,即便汽车无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法律如此规定是考虑在交通活动中,机动车危险性大,而行人和非机动车相比之下是处于弱者地位。
提到机动车无过错而赔偿的案例,编辑立刻想到一个记忆深刻的。汽车完全没有碰到电动车,电动车自己倒地,最终也对汽车罚款300元的案例,一起来回顾一下吧。
视频中的汽车慢速驶出出口后碰到高速行驶的电动车,虽说汽车本身没有过错,但交警认为汽车驶出与电动车倒地有因果关系,汽车车主负无过错次要责任,所以要罚款300元。
可能汽车错就错在倒霉碰到这么一对不讲理的祖孙吧。
电动车事故视频集合(容易引起不适,点击需谨慎)
通过上面的几个案例能看出,不是所有人都能遇到遵守交通规则又讲理的电动车。所以司机们更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尤其在通过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就算是为了自己在事故中不用承担“无过错次责”也要多一份小心,多观察路口情况再走。
编辑点评:电动车不应把自己当作弱势群体而肆无忌惮地闯红灯,让遵守法律的人来承担“次要责任”,没钱永远不是不受规则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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