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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案子打到最高院
就跟华政学子状告迪士尼不准带食物一样,价格虽小,意义重大,个案推动法治,本案辅警收面包款的行为究竟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颇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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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宁愿小错:11月1日上海 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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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社会需要较真儿的人11月1日山东 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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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四川 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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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河南 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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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一根筋的死磕派律师致敬!但是本案的核心是该民警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与工作对象的所有行为都是行政行为吗?各级复议都不认可这个事情啊,从人情世故方面来看他们也还是有点道理的,比如说出于人性化的关心包括让对象吃饱穿暖我认为也是属于职务附随义务,或者说是人与人交往的应有之义,只要是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比如说面包五元另外收了五十元跑腿费,如果是代买一个面包要七八块钱的话我觉得这个十元没有找零并不为过,不收钱给吃的或者垫付食物费那当然是高很多的觉悟,但如果每个对象都这么垫的话也不现实,所以换位思考还是有些意义的。10月31日湖南 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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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已删除10月30日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