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逛不够---“一村两国保”的丁村
要转的地方太多,所以时间不能等。但每天的阳光都是那么足,又是照在头顶,所以拍出来的照片不是白乎乎就是黑乎乎。
丁村,位于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城东南五公里的汾河之滨,是国家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拥有丁村民宅和丁村遗址两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丁村民宅,始建于明万历年间。清至民国续建,占地面积约9万平方米。民宅建筑群呈东北西南向分布,分北院、中院、南院、西北院四大组,现在保存较完好的院落有40座,其中半数己收归国有。
据建房题记,建于明万历年间6座、清雍正时期3座、乾隆时期11座、嘉庆时期2座、道光时期2座、咸丰年间3座、宣统年间1座,另有民国建筑2座,未发现纪年但建筑风格属清代的有10座。
丁村民宅中最早的建筑建于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 最晚的建于民国年间,历时400余年。
1985年,利用部分丁村民宅院落建成了“丁村民俗博物馆”。
丁村民宅均是坐北朝南的四合院格局,包括正厅、厢房、门楼、牌楼、牌坊、观景楼、绣楼等建筑,部分院落分前后两院,中置过厅相隔。其整体布局规划严谨,疏密均匀,错落有致。
丁村民宅内的建筑依其不同功用而形制结构有所不同,各种木雕,石雕及砖雕形式多样,雕刻内容题材丰富,工艺高超,是中国明清时期民居雕刻艺术中的精品。
丁村民宅建筑艺术风格典雅独特,布局错落有致,工艺精巧,其建筑以传统的砖、木、石为材料,美观且坚固实用,抗震性强。建筑形式不同,造型各异。
明、清两代建造者在院落布局、大门设置、房顶坡度以及门、窗、隔扇上装饰雕刻等都有变化,风格各异。明代建筑院门多选在东南角,清代则不拘方位、活泼多变。
丁村民宅北院,位于村庄的东北部,为明代建筑组群,多以“口”字形的四合院为主。如3号院,始建于万历二十一年,是典型的明代建筑,由南房、东西厢房、北厅各3间组成。大门设在前左隅(东南角),院内宽畅舒适,整组建筑较低,屋顶平缓,檐枋通施彩绘,通间花替雕刻简单古朴。
丁村民宅中院,位于村庄的中偏东部,以清代中早期建筑为主,为清代建筑组群。清代中早期民居规模比明代普遍增大,多为二进四合院落布局,为“日”字形。以1、11、14号院为典型。庭院由明代的四合院发展为前后两进院,由南房、过厅、北厅及东西厢房组成。大门设在南房中央;院庭窄而长,天井较深;建筑比明代明显增高,多用硬山顶,屋顶陡起;北厅多为三层阁楼,进深较小。过厅进深较大,均做成彻上露明造,前后设廊,用材较明代细且讲究。一般皆不彩画,只用红、黑颜色油饰檐枋和柱子。但对斗拱、花替等构件的雕刻讲究,内容较丰富,雕刻手法巧妙、多样。
丁村民宅南院,位于村庄的西南部,以清代晚期的建筑为主,清代晚期民宅建筑较中早期较为高大,用材也细一些,布局由“日”字形趋于组合形。以17号院为典型。其明显特点是:正房楼上楼下通用花棂装修,气魄宏大,木雕只用于斗拱部分,花替则用花棂代替。
丁氏家族对街道的规划颇有讲究。村内均采用“丁”字形布局,街口、街头修建庙宇。
丁村民宅各建筑构件上的石雕、木雕,题材丰富,有人物、花卉、飞禽走兽、戏曲故事、历史传说等,造型优美,刻工流畅精致,是中国明清民居中的雕刻艺术佳作。
丁村民宅在建筑装饰艺术上具有特色,檐枋花板、雀替斗拱等构件的木雕艺术,柱础、门墩石、跳步石的石雕艺术方面,均赋予审美的情趣和寓意深刻、启迪后人的理念,彰显着古代人民朴素无华的精神追求和对美好生活的渴望。
丁村民宅是山西现存明、清时期民间建筑的突出代表,并完整地保存了明清北方民居建筑的原貌,是研究中国北方村庄民宅布局和建筑形式的重要实例。
丁村民宅无论从考古学、建筑学、民俗学的角度,还是从戏剧、艺术、美学的角度,都有较丰富的可资研究借鉴的实证材料。
丁村民宅不同于乔家大院那样的商家院落,也不同于皇城相府那样的官宦之家,它是真正的百姓宅院,是我国北方汉民族四合院建筑的珍贵“标本”,堪称封建社会农业庄园。
1988年1月13日,丁村民宅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6年,丁村与陕西省党家村合为“山陕民居”,被纳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
丁村遗址分布于南起柴庄、北至县城南部的汾河两岸(距今约10万年),南北长约11千米,东西宽约2千米。
1954年,著名考古学家裴文中、贾兰坡教授带队进行了首次发掘,其后进行多次调查与发掘,共发现旧石器地点26个,并对其中的17个地点进行了发掘。通过1954和1976年两次大规模的发掘,出土了近万件石器、28种动物化石。
出土的三枚幼儿牙齿化石和一块幼儿右顶骨化石震惊世界。幼儿铲形门齿化石与欧洲人的勺形门齿有着本质区别。右顶骨化石上有顶枕间骨,该特征在白种人中很少见,而在黄种人中很普遍,有力的驳斥了西方学者认为的“中国人种西来说”的观点,在人类发展史上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证明了丁村人就是现代黄种人的祖先。
2013年,丁村遗址第三次大规模发掘工作启动,新发现了100余处动物化石及旧石器埋藏点,并发现人工石铺地面、用火遗迹和原始人打制石器的现场等重要遗迹,意义重大。
丁村遗址早在1961年就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当时公布的旧石器遗址只有两处,一处是北京周口店遗址,另一处就是丁村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