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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警示】小心,“帮信罪”离我们并不遥远!
可能每个人在ATM上取款的时候,对银行张贴的这个告示,都熟视无睹。
但是我没想到,“帮信罪”其实可能离我们并不远......
---------------------- 无情分割线 ----------------------
上周末我和Z哥正在升钟湖钓鱼,突然接到我朋友(以下称之为“当事人”)火急火燎的电话,说他被外地阿sir传唤了,问我怎么办。
我问他到底什么情况,他说:
事情起因是他前不久要去申请企业贷款。
于是被成都的某助贷机构忽悠,联系到深圳一家所谓招标代理机构用“中标贷”名义来运作。
敲黑板!
接着,骚操作来了:
代理机构说涉及到验资环节需要个人银行卡,投标保证金是深圳代理机构来垫付,所以当事人把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寄给对方,为了免得个人受损,还专门又注册一个手机号,方便网银使用。
——不知道他当时是不是猪油蒙心了,居然就深信不疑,并遵照执行。
于是当天接到了XX省XX市公安局XX分局刑警三大队的电话,说他的银行卡涉嫌诈骗,要求他去说明情况。
以上就是事情起因与经过。
(这是我据他描述画的图)
当时我和Z哥正在农家乐喝茶、听雨,听完他的电话录音和微信发我的情况简述之后,我们第一反应是不是中了计中计,因为电话中的阿sir的南方普通话声音,一股子浓浓的诈骗味。
Z哥是老江湖,当即支招当事人:
第一时间打电话中所说的当地110,核实警员警号、分局、刑警三大队地址,是否与电话中自报信息一致;
同时打电话开户行服务电话,核实银行卡是否被冻结。
半小时后当事人打电话回来,感觉快哭了。
“哥,是真的!银行卡被当地公安冻结了,而且110也建议我去说清楚情况。”
我再三和他确认他自己到底有没有主观参与帮信,让他赶紧拉上成都的助贷公司去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把情况说清楚,并取得立案回执。
Z哥说他记得好像外省阿sir传唤,可以不用去当地。
据
新刑诉法第117条的规定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结果第二天当事人去报案之后,成都的阿sir也建议他外地去“说清楚”。
于是,当事人第三天到了某地。
留置公安局后几小时给我发了几条消息,脱敏后实录(错别字未改)如下:
“老哥,能不能帮尽快联系下XX公安的人。我这个涉嫌电诈,我卡上有5万的金额,这边公安的意思是我补上的话,再和被害人取得谅解书,就不用背刑事责任,要是没法子的话就得被拘留,等他们调查清楚。[捂脸][捂脸][捂脸]”
“分不清楚他们说的这个真假。。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刑侦第三大队。我在他们大队这里”
“这个事情就是说我就算是受害人我也是要接受行政处罚。”
“今天的意思是我没钱就走刑事案件流程了。被拘留等他们调查。”
“多少凑点了算求了。。外地更本说不清楚。”
“主要是行政处罚和刑事案件。刚刚那个警官让我自己去检察院或者法院去咨询。我提交的那些更本证明不了什么。没什么用。”
看到这里我赶紧给他打电话,说千万不要去签什么谅解书,更不能垫资,自己赔给受害人。
然后给他发了几条微信:
“你凑了1w,他们会让你凑两w;你凑了两w,他们会让你凑3w。
你千万千万慎重。
除非你还有什么没有跟我说清楚的地方。
还有你如果是自己垫付了钱来解决这个事情的话就相当于默认或者承认了,自己在这个活动里面获利了。“
当事人在异地公安局硬扛了几个小时(期间还被拷了几个小时)之后被取保候审出来了。
晚上回到酒店,说钱都被取保了,找我借点路费。
我也没多想,让他给了个卡号,app转账未成功;
回头当事人换了张卡,也是转不过去。
我晓得遭了,他的所有卡都被冻结了。
(他的两张银行卡都收不到钱了!)
结果他的麻烦还没完,我的麻烦来了。
今天早上,刚送娃去上学,老婆就给我打电话到我备用手机上,说我放在家里充电的手机响了好几次,她帮我接了,说是阿sir找我核实情况。我老婆告诉他我去送娃娃了,结果他们还上门来拜访了。
送完娃后,我赶紧回来,上了门口已经久候我的J车,到派出所详细给他们说了前因后果。然后签了两个《声明书》和《保证书》。
我以为就算了了,结果快中午到时候,社区工作人员又带了另外两位阿sir上门,也是说同样的事。
我就徒手给他们画了上图,详细说明。
对了,于他们,这叫“见面劝阻”和“精准宣防”!
我开玩笑说我朋友已经赶上“红通”的待遇了。
陪阿sir喝完咖啡,我想总算把阿sir们的任务搞完了。
结果我手机又收到短信,银行app也收到提醒。
内容如下:
“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中,发现诈骗分子使用的银行账户曾接收过您的转账汇款,您正在遭受电信网络诈骗。为保护您的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公安机关通知银行即将对您的账户采取限制非柜面业务临时性保护措施。请尽快前往当地反诈中心、就近派出所咨询,申请予以解除。若有疑问请拨打110或96110咨询。”
(四川省反诈中心96110的短信)
(招行的保护性措施)
(交行的保护性止付)
还有4大行的提醒,就不一一截图了。
而且我发现我也没法转账,没法支付了。
咨询完辖区阿sir,他也在微信中苦笑。
七八张卡,我明天去折腾吧。
鉴于近期连信用卡都用不了了,我周三还要出差,最后只有厚着脸皮找老婆要了点备用金。
(江湖救急!)
最后再忠告一下卡友,珍惜征信,远离帮信!
犯罪的成本很高,信息社会下个人的征信很重要!
小心,“帮信罪”离我们并不遥远!
但是我没想到,“帮信罪”其实可能离我们并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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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我和Z哥正在升钟湖钓鱼,突然接到我朋友(以下称之为“当事人”)火急火燎的电话,说他被外地阿sir传唤了,问我怎么办。
我问他到底什么情况,他说:
事情起因是他前不久要去申请企业贷款。
于是被成都的某助贷机构忽悠,联系到深圳一家所谓招标代理机构用“中标贷”名义来运作。
敲黑板!
接着,骚操作来了:
代理机构说涉及到验资环节需要个人银行卡,投标保证金是深圳代理机构来垫付,所以当事人把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寄给对方,为了免得个人受损,还专门又注册一个手机号,方便网银使用。
——不知道他当时是不是猪油蒙心了,居然就深信不疑,并遵照执行。
于是当天接到了XX省XX市公安局XX分局刑警三大队的电话,说他的银行卡涉嫌诈骗,要求他去说明情况。
以上就是事情起因与经过。
(这是我据他描述画的图)
当时我和Z哥正在农家乐喝茶、听雨,听完他的电话录音和微信发我的情况简述之后,我们第一反应是不是中了计中计,因为电话中的阿sir的南方普通话声音,一股子浓浓的诈骗味。
Z哥是老江湖,当即支招当事人:
第一时间打电话中所说的当地110,核实警员警号、分局、刑警三大队地址,是否与电话中自报信息一致;
同时打电话开户行服务电话,核实银行卡是否被冻结。
半小时后当事人打电话回来,感觉快哭了。
“哥,是真的!银行卡被当地公安冻结了,而且110也建议我去说清楚情况。”
我再三和他确认他自己到底有没有主观参与帮信,让他赶紧拉上成都的助贷公司去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把情况说清楚,并取得立案回执。
Z哥说他记得好像外省阿sir传唤,可以不用去当地。
据
新刑诉法第117条的规定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结果第二天当事人去报案之后,成都的阿sir也建议他外地去“说清楚”。
于是,当事人第三天到了某地。
留置公安局后几小时给我发了几条消息,脱敏后实录(错别字未改)如下:
“老哥,能不能帮尽快联系下XX公安的人。我这个涉嫌电诈,我卡上有5万的金额,这边公安的意思是我补上的话,再和被害人取得谅解书,就不用背刑事责任,要是没法子的话就得被拘留,等他们调查清楚。[捂脸][捂脸][捂脸]”
“分不清楚他们说的这个真假。。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刑侦第三大队。我在他们大队这里”
“这个事情就是说我就算是受害人我也是要接受行政处罚。”
“今天的意思是我没钱就走刑事案件流程了。被拘留等他们调查。”
“多少凑点了算求了。。外地更本说不清楚。”
“主要是行政处罚和刑事案件。刚刚那个警官让我自己去检察院或者法院去咨询。我提交的那些更本证明不了什么。没什么用。”
看到这里我赶紧给他打电话,说千万不要去签什么谅解书,更不能垫资,自己赔给受害人。
然后给他发了几条微信:
“你凑了1w,他们会让你凑两w;你凑了两w,他们会让你凑3w。
你千万千万慎重。
除非你还有什么没有跟我说清楚的地方。
还有你如果是自己垫付了钱来解决这个事情的话就相当于默认或者承认了,自己在这个活动里面获利了。“
当事人在异地公安局硬扛了几个小时(期间还被拷了几个小时)之后被取保候审出来了。
晚上回到酒店,说钱都被取保了,找我借点路费。
我也没多想,让他给了个卡号,app转账未成功;
回头当事人换了张卡,也是转不过去。
我晓得遭了,他的所有卡都被冻结了。
(他的两张银行卡都收不到钱了!)
结果他的麻烦还没完,我的麻烦来了。
今天早上,刚送娃去上学,老婆就给我打电话到我备用手机上,说我放在家里充电的手机响了好几次,她帮我接了,说是阿sir找我核实情况。我老婆告诉他我去送娃娃了,结果他们还上门来拜访了。
送完娃后,我赶紧回来,上了门口已经久候我的J车,到派出所详细给他们说了前因后果。然后签了两个《声明书》和《保证书》。
我以为就算了了,结果快中午到时候,社区工作人员又带了另外两位阿sir上门,也是说同样的事。
我就徒手给他们画了上图,详细说明。
对了,于他们,这叫“见面劝阻”和“精准宣防”!
我开玩笑说我朋友已经赶上“红通”的待遇了。
陪阿sir喝完咖啡,我想总算把阿sir们的任务搞完了。
结果我手机又收到短信,银行app也收到提醒。
内容如下:
“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中,发现诈骗分子使用的银行账户曾接收过您的转账汇款,您正在遭受电信网络诈骗。为保护您的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公安机关通知银行即将对您的账户采取限制非柜面业务临时性保护措施。请尽快前往当地反诈中心、就近派出所咨询,申请予以解除。若有疑问请拨打110或96110咨询。”
(四川省反诈中心96110的短信)
(招行的保护性措施)
(交行的保护性止付)
还有4大行的提醒,就不一一截图了。
而且我发现我也没法转账,没法支付了。
咨询完辖区阿sir,他也在微信中苦笑。
七八张卡,我明天去折腾吧。
鉴于近期连信用卡都用不了了,我周三还要出差,最后只有厚着脸皮找老婆要了点备用金。
(江湖救急!)
最后再忠告一下卡友,珍惜征信,远离帮信!
犯罪的成本很高,信息社会下个人的征信很重要!
小心,“帮信罪”离我们并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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